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安排,现将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津人专职[2000]10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zg.cpta.com.cn,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
报名时间为7月17―31日。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请报名后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缴费。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报考人员,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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