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HPB235级钢筋末端应做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②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做1350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钢筋做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3)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做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②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钢筋的连接方法有焊接连接、绑扎搭接连接和机械连接。
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 (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②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1)闪光对焊。预热闪光焊和闪光一预热一闪光焊。闪光对焊广泛应用于钢筋纵向连接及预应力钢筋与螺丝端杆的焊接。
(2)电弧焊。I(3)电阻点焊。(4)电渣压力焊。(5)气压焊。
钢筋绑扎搭接连接是指将相互搭接的钢筋用采用20#~22#火烧丝或铅丝绑扎在一起。
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③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4)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0.25倍。
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④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端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