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解决注册执业人员证章分离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
一、将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注册造价工程师机构内变更注册备案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凡涉及上述行政许可事项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人员信息备案和注册证书制作工作,同时将印章信息发送至印章公司。申请人可自受理后第4个工作日领取印章及证书。
二、为落实《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要求,申请人领取注册证书的,应先凭《受理通知书》到印章公司领取执业印章,并在《受理通知书》备注栏中加盖执业印章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领取注册证书。
本通知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