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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辅导资料: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0·2010-08-04 10:23:53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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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 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工程师依据合同和事实对索赔进行处理是其公平性的重要体现。在不同的合同条件下,这些依据很可能是不同的。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索赔,在国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的损失,是由承包人承担的,不能向发包人索赔;但在FIDIC合同条件下,不可抗力事件一般都列为业主承担的风险,损失都应当由业主承担。

  2.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索赔处理得不及时,对双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处理索赔还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

  3. 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对于工程索赔应当加强主动控制,尽量减少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这样能够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投资、减少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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