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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08年第十七批至第十八批造价工程师准予注册人员名单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有关规定,现将核准的2008年度第十七批~第十八批造价工程师跨省变更注册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持“介绍信”或“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自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领证手续;办理刻章手续另见有关“通知”。
领证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4:30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一楼技术服务中心
附件:注册人员名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二ΟΟ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