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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0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5.28-6.15日网上报名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关于做好我区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7]69号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区直各有关部门职改办(人事、教育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7号)精神,现将我区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0日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下午 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
程功能计算器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前(含8月)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5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5月28日至6月15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7年6月11日至15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3、各市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由本人上网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符合免试条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由本人上网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具体操作按“网上缴费说明”进行)。
  3、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9元。报名费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四)各市报名点于7月6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7月31日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10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五、考场设置
    2007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六、考前培训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006年7月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请应考人员注意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查询相关内容,以利学习备考。
  (二)考前培训工作由自治区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和辅导材料的征订及考前培训有关事宜请与自治区建设厅联系,联系人:曾全方,联系电话:0771-2260160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部署,认真落实,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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