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人办发[2006]60号
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79号)精神,现将我区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2006年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报名时选择其一。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参加部分科目考试条件:
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办法
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宁夏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5月29日上午9时起至2006年6月11日下午5时截止。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区报名确认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16日(周六、周日不进行确认工作),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咨询电话:(0951)6198282,6198143。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7元。
五、考试使用2006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
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削笔刀、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存储和编程功能)。
二00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