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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继续按人事部、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的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个科目的,必须一次通过应考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
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土建、安装两个专业)》、《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4个考试科目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做答;其他科目为全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机构统一发放、回收。
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0月15日上午9:00 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月15日下午2:00 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6日上午9:00 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0月16日下午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报名时间为2005年5月9日至5月27日(星期六、星期日不办公),报名地点在云南人才市场三楼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民中路170号武成商业步行街国美电器城旁)
考生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学历及职称证等相关资料,报名表需经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学历、职称证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附在报名表后,以备资格审查;续考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出示2004年考试的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并将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报名表不需要单位意见,但必须正确填写档案号,否则上年成绩无效。初次报考和续考的考生报名时均需交2张半寸同底免冠彩照。
报名费按云价费发[2000]13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 获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两年。
免试条件:
在1997年12月31日前,已经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关于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为了做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审核工作,根据《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建设行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主要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设计、村镇建设、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铁道工程、人防工程、民用机场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冶金矿山(井)建设、石油化工建设、建筑学、工程力学、环境工程、测量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工业工程、机电一体化工程、城市(乡)规划、风景园林、房地产经营(经济)管理、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建筑企业管理、投资经济管理、工业经济等。
二、“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是指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从业资格,并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概预算编审工作。
三、“工作实践证明”是指由各州、市建设局(建委)造价管理部门签章认可的工作业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