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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94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10月15日―16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05年6月21日―30日。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0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请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事部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人事考试部门领购报考资料,填写报名表、填涂报名卡,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注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盖章确认;再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到设区市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到同级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考手续。省直、中直单位在南昌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注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盖章确认;再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手续。在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卡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上)一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三张(实行数码照相采集照片的,按当地规定办理),缴纳报考费。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接受资格审查。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各地在报名时要将《考场规则》、《违纪处理办法》分发给每位考生。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200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务必将如下内容告知考生:
(一)认真学习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附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的有关规定。考生可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查询或下载该《通知》。
(二)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和考试的命题均以《通知》精神为准。原《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文件已经废止。
(三)关于各考试科目中涉及工程量计量部分,按照《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均需掌握。
六、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信息代码不变。为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各地在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
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报考人员花名册、报名表、卡及考务费于2005年7月15日前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生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免套无编程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七、考试使用现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教材的征订、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八、考试收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字[2000]80号)的规定执行。即报名费为10元/人,考试考务费为32元/科。各设区市人事局按每人10元报名费留用外,其余全部上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工作计划
二ΟΟ五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
2005年6月21日―30日
各地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5年7月15日前
各考区向省考试中心上报考生报名表、卡及花名册、考务费
8月中旬
省人事考试中心向人事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及有关信息资料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打印准考证
10月初
发放准考证
考试时间
10月15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6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0月底
完成阅卷
11月20日前
将成绩合成,向部考试中心报成绩软盘
12月中旬
公布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