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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4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10月16日、17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6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7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五、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4年5月31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建设厅共同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年限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填写《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
六、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信息代码不变。各市于8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八、我省2004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集中在济南设置。
九、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科58元(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两科收费),其中上缴人事部8元、省留30元、市留2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各地要按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略
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