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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我省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江 西 省 人 事 厅
赣人字[200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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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我省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7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2004年10月16日-17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04年4月19日-23日。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04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请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事部门办理资格终审和报名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南昌的,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格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终审和报名手续。在南昌以外的按属地原则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三张(实行数码照相采集照片的,按当地规定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造价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明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各地在报名时要收取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各地在报名时要将《考场规则》、《违纪处理办法》分发给每位考生。
三、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200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部分,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信息代码不变。
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花名册、报名表(卡)及考务费于2004年4月30日前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统一信息处理。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 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答题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试使用现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征订、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七、考试收费:按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字[2000]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计价费[1998]1060号)的规定执行。即报名费为10元/人,考试考务费为33元/科。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工作计划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
2004年4月19日-23日 各地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4年4月30日前 各考区向省考试中心上报考生报名表、卡及花名册
7月底 省人事考试中心向人事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及有关信息资料
联系考场、安排考场、打印准考证
9月中旬 发放准考证
考试时间 10月16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7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14:00-17: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0月底之前 完成阅卷
11月10日前 将主观题成绩合成,向部考试中心报成绩软盘
12月中旬 公布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