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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04造价师考试4.1-30日报名
|0·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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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函〔2004〕34号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7号)精神,现将2004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3年10月16、17日举行。
(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4科,即: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种试卷,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二、管理方式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滚动管理方式,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见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得放宽条件。
2、老考生报名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只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件;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附件3)。考生填写时,上一年度的档案号要如实填写,必须与本年度一致。
3、新考生报名需携带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实践经历证明;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填写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新考生报名表(附件4)。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携带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报名;非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按属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地 址:哈市南岗区高新路10号
联 系 人:刘翠兰 史立瑛
咨询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
网 址:
www.rsks.gov.cn
五、考场设置
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六、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5月10日前将报名人数、名册、考试报名表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每科28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科38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报名费,其余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1977958092001
八、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各地要按规定时间做好200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源自:
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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