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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4]10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20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报名时考生可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四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考试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老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四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采取人工录入方式采集报名信息,报名时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注意事项:老考生在填表时一定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
(二)新考生
初次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原件,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考生经省建设厅资格审查合格(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新考生可采取人工录入或读卡方式采集报名信息。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4年5月10日~2004年5月21日
(二)考试时间:
2004年10月16日
上午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004年10月17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各地于2004年6月4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1]91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50元/人?每科。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2004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4]10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20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报名时考生可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四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考试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老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四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采取人工录入方式采集报名信息,报名时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注意事项:老考生在填表时一定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
(二)新考生
初次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原件,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考生经省建设厅资格审查合格(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新考生可采取人工录入或读卡方式采集报名信息。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4年5月10日~2004年5月21日
(二)考试时间:
2004年10月16日
上午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004年10月17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各地于2004年6月4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1]91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50元/人?每科。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2004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资格考试报名表
档案号: 报名序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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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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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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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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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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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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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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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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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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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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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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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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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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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点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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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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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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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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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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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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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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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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