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温馨提示:2024年一级造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建议应试人员使用文章上方“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及时获取一级造价师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等重要节点信息,以免错过!
知识点: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而向对方提出工期和(或)费用补偿要求的行为。
一、按索赔的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
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的索赔。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事件发生后,无论是发包人的原因还是总承包人的原因所致,分包人都只能向总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而不能直接向发包人提出。
二、按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1、工期索赔。非己方原因,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工期补偿。
2、费用索赔。非己方原因,应由对方承担责任,向对方提出增加费用要求。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期延误索赔
(2)加速施工索赔
(3)工程变更索赔
(4)合同终止索赔
(5)不可预见的不利条件索赔(主要指地质水文情况,不包括气候)
(6)不可抗力事件的索赔
(7)其他索赔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通用合同条款
①没有单独补偿利润,以及补偿工期和利润的索赔事件,因为补偿利润的前提是补偿费用。
②顺延工期的索赔事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
③可补偿费用和利润,但工期不顺延的索赔事件: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试运行失败;工程移交后因发包人原因出现新的缺陷或损坏的修复
④只补偿费用的索赔事件:
提前向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承包人提前竣工;基准日后法律的变化;工程移交后因发包人原因出现的缺陷修复后的试验和试运行;因不可抗力停工期间 应监理人要求照管、清理、修复工程。
为方便大家备考,环球网校为各位考生提供一级造价师考试大纲、教材解读、备考技巧、模拟题及历年真题等资料,点击下方图片,即可自行选择需要的科目、资料类型,免费下载!
编辑推荐:
点击查看>>一级造价师模拟试题
点击查看>>一级造价师历年真题和答案解析
点击查看>>一级造价师考点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4年一级造价师《工程计价》知识点:索赔的概念及分类”,如有更新后的一级造价师考试信息,小编会及时整理发布!同时,环球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一造历年真题、模拟试题、高频考点等资料,可点击文末“免费下载”按钮即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