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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级造价师造价管理每日一练(10月6日)

环球网校·2024-10-06 09:20:01浏览1 收藏0
摘要 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开启,为帮助考生高效备考一级造价师考试,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4年一级造价师造价管理每日一练”帮助考生复习测验。
2024年一级造价师造价管理每日一练(10月6日)

环球网校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每日一练及答案

1.根据《民法典》,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诺不可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B.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承诺通知发出时生效

D.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视为新要约

E.承诺通知一经发出不得撤回

 

2.根据《民法典》,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B.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C.要约邀请是合同成立的必经过程

D.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E.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到达要约人

 

3.根据《民法典》,下列关于格式合同条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有利于保证合同双方的公平权利

B.《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适用于格式合同条款

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做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查看答案解析

1.【答案】AB

【解析】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通知可以撤回。

 

2.【答案】AB

【解析】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A错误;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这种意思表示的内容往往不确定,不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内容和相对人同意后受其约束的表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C错误;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D错误。承诺不可撤销,E错误。

 

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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