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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规定是:
(一)获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工作单位。
(三)无不予注册情况。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中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还没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3年的。
(九)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3年的。
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规定的附件资料,打印申请表之后上报数据。
2、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就行,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并核查,请及时关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核查信息。
3、领证:住房城乡建设部核查通过之后,注册证书发放至企业注册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企业需前往造价管理部门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前需提供本人两寸照片至造价管理部门),具体需询问当地市级造价管理部门。
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有时间规定,有效期为一年,获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需要满足继续教育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需要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注销注册申请表格的扫描文件。
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上平台→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注册),填写申请表格,上传相应附件材料(解聘证明),打印申请表格后上报数据。
2、受理:住房城乡建设部接受处理并审核。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后要重新申请注册的,应该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