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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和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从事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以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申请人受聘于拥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资料,打印申请表之后上报数据。
2、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就行,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请随时关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审核信息。
3、领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通过之后,注册证书发放至企业注册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企业需前往造价管理部门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前需提供个人两寸照片至造价管理部门),具体需咨询当地市级造价管理部门。
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有时间限制,有效期为一年,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以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要求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才能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造价工程师没有在有效期内延续注册的可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学时要求,等下次办理延续注册时办理。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一般一年一次,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合格之后,每四年延续一次,要在有效期前30天办理延续注册。
相关的部门自从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并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公示、公告。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丢失补办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作出决策,申请考生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