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是: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是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工作单位。
(三)无不予注册情形。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者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还没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从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结束未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从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结束未满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从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结束未满3年的。
(九)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从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结束未满3年的。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以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申请人受聘于拥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有时间要求,有效期为一年,获得资格证书的考生,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之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要求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才能够申请初始注册。
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资料,下载打印申请表之后上报数据。
2、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就行,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并核查,请随时关注造价系统核查信息。
3、领证:对旧的注册证书(仍为11位注册证号及无身份证号)统一进行换发新证书,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新证书之后,由企业注册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领取(领取证书前需提交本人两寸照片至设区市造价管理部门),个人在领取新证书的时候需要上交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