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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申请补发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2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1〕4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启用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1〕5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要求,我办将于5月开展2021年首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办范围
(一)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毁可申请资格证书补办(具体种类详见附件1)。
(二)已推行电子资格证书的、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不再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考试证书不再进行补办。
(三)相应增报专业、基础考试、考评结合考试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使用电子合格通知书,纸质证明材料不再进行补办。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证书或资格考试登记表等存档材料等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在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单位聘任等业务工作中。
二、补办时间
2021年首次补办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30日。
三、补办流程
(一)资格证书补办工作全程网上办理,无需提供资格证书作废登报声明和单位证明。
(二)持证人须在补办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网上申请补办证书。原则上三个月内可查看证书补办进度并申请邮寄补办证书。
四、补办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先行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详情,查看需要补办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通知书》,若通知书上无照片,须将申请人彩色证件照片、身份证件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wglsk@rsj.beijing.gov.cn(以下简称电子邮箱)。
(二)申请补办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须下载填写《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拍照,将申请表照片与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申请补办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须下载填写《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拍照,将申请表照片与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证件照以证书管理号命名(无证书管理号的以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底色为白色,像素为295px*413px。电子邮件标题为“姓名+证件号码后四位+补证”,电子邮件正文须注明补办考试年份+考试名称+联系电话。
(五)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证书补办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此次证书补办工作。
补办证书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电子邮箱或证书业务咨询电话63959012(工作日)联系咨询。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清单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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