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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备考讲义:第五章第三节

环球网校·2019-12-10 10:05:15浏览107 收藏42
摘要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落下帷幕,2020年新一轮的考试备考也要开始了,环球网校为考生整理分享了“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备考讲义:第五章第三节”,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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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算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结算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调整

1. 变更

(1)变更的范围。针对工程总承包的承包范围不同,《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对设计变更、采购变更、施工变更的范围进行了界定。

注:* 在设计变更、采购变更、施工变更中均包括“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

(2)变更的程序。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后,应提交书面建议报告,分两种情形:

1)如承包人接受此项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应包括: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实施此项变更的工作内容、设备、材料、人力、机具、周转材料等资源消耗,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的估算。此项变更引起竣工日期延长时,应在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交与此项变更相关的进度计划。

2)如承包人不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此项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包括不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理由包括:①此变更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②或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的特殊设备、材料、部件;③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适用性;④对生产性能保证值、使用功能保证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等。

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提交的书面建议报告后10日内对此项建议给予审查,并发出批准、撤销、改变、提出进一步要求的书面通知。

2. 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调整包括以下情形:

(1)合同签订后,因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和需遵守的行业规定,影响合同价格增减的;

(2)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涉及承包人投入成本增减的;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的停水、停电、停气、道路中断等,造成工程现场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承包人须提交报告并提供可证实的证明和估算);

(4)发包人批准的变更估算的增减;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的款项调整。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结算

1. 预付款

合同约定了预付款保函的,在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1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金额;未约定预付款保函的,发包人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金额。

在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或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尚未抵扣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承包人未能支付的,发包人有权按如下程序扣回预付款的余额:

(1)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中一次或多次扣除;

(2)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中不足以抵扣的,发包人有权从预付款保函中扣除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

(3)应付给承包人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不足以抵扣,且合同未约定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支付尚未扣完的预付款支付时间安排协议书;

(4)承包人未能按上述协议书执行,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抵扣尚未扣完的预付款。

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两种进度款的支付方式供发、承包双方选择适用:按月申请付款和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注:* 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承包人应以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格为基础,按照在专用条款约定的付款期数、计划每期达到的主要形象进度和(或)完成的主要计划工程量等目标任务,以及每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当期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按付款计划表付款时,承包人的实际工作和(或)实际进度比付款计划表约定的关键路径的目标任务落后30日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商定减少当期付款金额,并有权与承包人共同调整付款计划表。承包人以后各期的付款申请及发包人的付款,以调整后的付款计划表为依据。

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的结算

(一)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

1. 工程变更

因工程删减导致的变更,如果对其估价未能达成一致,承包商应就因该项删减所导致的费用损失,立即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附相应的证明资料。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应依据合同的规定与双方协商后对此费用作出决定,并将该项费用加入合同价格。但是,承包商因该项工程删减所受的损失,应当满足下列三项条件:①如果工程未被删减时,该项费用本可以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②该工程的删减将导致(或已经导致)该项费用不构成合同价格的一部分;③任何替代工程的估价之中也没有包含该项费用。

2. 价格调整

因工程量变更可以调整合同规定费率或价格的条件包括:

(1)该部分工程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2)该项部分工程工程量的变更与相对应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金额的0.01%;

(3)由于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部分工程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

(4)该部分工程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的结算

1. 预付款

当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不包括预付款及保留金的扣减与偿还)超过中标合同价(减去暂定金额)的10%时开始扣减。分期从每份支付证书中的数额(不包括预付款及保留金的扣减与偿还)中扣除25%,直至还清全部预付款。如果预付款保函截止日期前28天预付款还未完全偿还,则承包商应该相应的延长预付款保函的期限。

2. 工程材料和设备款的预支

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中支付证书中应包括一笔金额,用于预支已运至现场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款额,当此类材料和设备的合同价值已构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时,再将预支款项从当期进度款中扣除。投标函附录中该类材料和设备根据其付款方式不同分别列明,分为装运后付款和运至现场后付款两类。符合预支条件后,期中支付证书中应增加的款额为实际费用的80%。

2. 保留金

扣留承包商的保留金分两次返还:

第一次,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的返还。颁发了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时,将保留金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是限于某部分工程或区段工程,则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备考讲义

第二次,保修期满颁发履约证书后将剩余保留金返还。整个合同的缺陷通知期满,返还剩余的保留金。如果某部分工程颁发了接收证书,则在该部分工程的缺陷通知期满后,并不全部返还该部分剩余的保留金: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备考讲义

第二次支付后剩余的保留金应在各缺陷通知期限的最末一个期满日期后一次性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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