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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考务工作通知

环球网校·2019-08-08 14:58:34浏览222 收藏66
摘要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经陆续展开,黑龙江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发布,2019年黑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是2019年8月9日-8月20日,黑龙江的一造考生请悉知。

相关链接:2019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2019年黑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820;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8月15日-821;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8月15日-822日;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月24,为了避免错过这些考试时间节点,你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黑人社办发〔2019〕107号

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及操作流程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从2019年起,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要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在线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核验部门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注册、报名、现场资格核验、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财税〔2019〕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职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规定,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计价》每报考一科加收6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加收69元。

三、考场设置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参考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附件: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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