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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律、 法规, 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 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 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 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6 年。
(二)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 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4 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 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 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工作满 1 年。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2 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考生网上报 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进行报名。
关于报考条件中有关通过专业评估(认证)事宜,可登录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网站 (www.mohurd.gov.cn) 人事教育-专业评估栏目查询。
根据相关规定,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方可作为通过评估对待; 尚未开展评估的专业、或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外的,均按未通过评估对待。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二)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 “免二科”,并在现场审核时提供相应材料。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生应持有以往 经考试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不含原公路工程、 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等造价证书) ,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