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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环球网校·2019-02-27 16:18:44浏览89 收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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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节 合同法及价格法

5.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l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l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l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l以胁迫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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