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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行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请复审人员于2019年1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和报考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后,于2019年1月9日到10日登录审核系统,通过点击“查看资格复审结果”按钮,即可查询个人的资格复审结果。如对复审结果存有异议,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24130760(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需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