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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变注册造价工程师机构外变更注册审批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向个人和企业提供服务,提高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审批的效率,持续优化改进我省执业注册管理服务,自2019年1月1日起,注册造价工程师机构外变更注册业务办理流程由原有的承诺件审批方式改为即办件审批方式。为了保证该业务流程的平稳过渡,决定自2018年12月29日起,暂时关闭“个人执业注册业务办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里的造价工程师机构外变更注册业务。12月29日之前已通过系统申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机构外变更注册业务,仍按原办理流程进行审核并出文。自2019年1月1日起,申请注册造价工程师机构外变更注册业务的,申请人按系统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后,我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由省级注册机构打印带有注册证书信息和主管部门印章的防伪贴,并发放至企业所在地设区市领取点。申请人领取注册证书防伪贴后自行粘贴在注册证书相应页面,无需提交注册证书。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