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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及返还

环球网校·2018-12-19 16:16:32浏览70 收藏35
摘要 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及返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及返还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习题:关于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及返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

B.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发包人仍可预留2%的保证金

C.非承包人责任的缺陷,承包人仍有缺陷修复的义务

D.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28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连同利息返还给承包人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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