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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考务提示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27日、28日在昆明举行,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中出现的作弊行为,将依照《刑法九》等有关规定处理。
2.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除打印内容外没有任何其他标记的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开考前考场内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请及时进入考场,以免影响考试。
3.开考5分钟后,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停止交卷退场。
4.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5.考生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设备、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考生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违反上述规定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6.接到试卷后,考生应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点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可在试卷上做草稿。
7.接到监考人员发放的答题卡和试卷后,考生须立即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准确、完整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当次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
答题前,考生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须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使用规定工具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9.开考2小时后,提前交卷离场的考生,应在座位上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收取试卷、答题卡,经监考人员核实同意后方可离场。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10.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
11.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试人员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12.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合格后领取证书时使用。
13.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因考点车位有限,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14.请考生务必在开考前认真阅读准考证应试人员须知相关内容,做好考试前期准备工作,自觉维护考试环境,诚信参考。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