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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汇总:2018年10月造价工程师《各科目》每日一练(汇总)
每日一练10.21
《造价工程师-计价》
1.【单选】关于垫资施工合同价款纠纷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约定垫资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按合同约定返还垫资利息
B.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C.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按中国人们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D.垫资达到合同综合一定比例以上时为无效合同
2.【多选】关于合同价款纠纷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B.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有约定且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应予支持
C.当事人对建筑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D.对于阴阳合同,其价款结算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依据
E.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则工程欠款的计算日为当事人的起诉之日
3.【单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下列不予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
A.垫资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
B.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C.施工合同无效,已完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D.施工合同无效,已完工程质量不合格但修复后工程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造价工程师-计价每日一练10.21》答案
1. 【答案】B
【解析】意见:(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2)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3)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2. 【答案】ACDE
【解析】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当出现设计变更时,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①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②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3.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提出了处理意见: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2)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3)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