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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造价师复习资料:与合同履行期有关的日期型考点总结

环球网校·2018-10-10 13:52:59浏览31 收藏15
摘要 2018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快到了,考生们抓紧时间学习啦!小编整理分享了“2018造价师复习资料:与合同履行期有关的日期型考点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信息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Ctrl+D收藏本页!

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总结:

1、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3、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4、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5、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6、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7、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8、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9、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0、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11、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12、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13、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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