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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以下承诺件需申报住建部审查,即办件由省级直接办理)
(一)初始注册(承诺件)
(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个人执业注册业务网上办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表格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含编号页);
3、申请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含正反面)或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学历等级是硕研以上必传);
5、申请人的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必传);
6、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7、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或注册证书注销,或注册证书失效申请重新注册的人员,应出具近一年的继续教育证明;
8、电子证件照片(需上传近半年的免冠证件照)。
(二)延续注册(承诺件)
(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表格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3、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每个注册期内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
4、申请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含延续和变更记录页);
5、有效注册期内的造价工作业绩证明(范本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jjszczx.org]下载专区中下载)。
(三)遗失污损补办(承诺件)
(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遗失污损补证申请表(表格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含正反面);
3、遗失补办人员,需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折遗失声明原件;
4、污损、损坏更换人员,需上传申请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含延续和变更记录页)并提交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二层注册科,联系电话:0591-38161636-1)。
5、电子证件照片(需上传近半年的免冠证件照)。
(四)暂停执业(承诺件)
(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暂停执业申请表(表格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需上传申请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含延续和变更记录页)并提交的注册证书原件(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二层注册科,联系电话:0591-38161636-1);
3、证明暂停执业原因的有效文件。
(五)注销注册(承诺件)
(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注销注册申请表(表格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申请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含延续和变更记录页);
3、证明注销原因的有效文件。
(六)恢复注册(承诺件)
(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恢复注册申请表(表格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超过注册有效期恢复注册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同时应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表格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jjszczx.org]下载专区中下载),提交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3、变更执业单位的,(表格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jjszczx.org]下载专区中下载),应按变更注册的相关材料提交;。
(七)重要信息变更注册(承诺件)
(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重新信息变更注册申请表(表格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姓名变更,需提供(市级公安局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3、身份证正常升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含正反面)
4、身份证变更;需提供(旧身份证,新身份证,市级公安局证明),旧身份证如公安局已收回,可不提供
5、以上业务的变更,需写一个情况说明(本人签字和单位加盖公章)
6、涉及修改姓名或出生年月日的,需收回注册证书原件((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二层注册科,联系电话:0591-38161636-1));
7、电子证件照片(需上传近半年的免冠证件照)。
(八)机构外变更注册(承诺件)
(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含专业变更、聘用单位变更、身份信息变更)
1、变更注册申请表(表格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劳动关系声明(“网上办理系统”规范格式下载);
3、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含延续和变更记录页)。
(九)机构内变更注册(即办件)
(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含聘用单位变更、单位更名)
1、变更注册申请表(表格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劳动关系声明(“网上办理系统”规范格式下载);
3、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含延续和变更记录页),同时适用于单位更名;
5、单位更名应需提供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单位更名核准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企业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十)基本信息变更注册(承诺件)
(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基本信息变更注册申请表(表格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修改学历、职称、年限、存档单位,资质证书号等等,需上传相关的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