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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每日一练(7月19日)

环球网校·2018-07-19 08:43:36浏览63 收藏25
摘要 只有心里有阳光的人,才能感受到现实的阳光,如果连自己都常苦着脸,那生活如何美好?生活始终是一面镜子,照到的是我们的影像,当我们哭泣时,生活在哭泣,当我们微笑时,生活也在微笑。2018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每日一练(7月19日)按时更新,微笑面对生活。

查看汇总:2018年7月造价工程师《各科目》每日一练(汇总)

每日一练07.19

《造价工程师-管理》

1.【单选】根据《合同法》,具有合同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年内行使撤销权。

A.1

B.2

C.3

D.4

2.【多选】根据《合同法》,下列各类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B.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C.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单选】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诺期限自要约发出时开始计算

B.承诺通知一经发出不得撤回

C.承诺可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D.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造价工程师-管理每日一练07.19》答案

1.【答案】A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答案】A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选项BCE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3.【答案】D

【解析】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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