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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造价工程师转注册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造价工程师转注册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是必须在初始注册满一年后才能申请转注册,不满一年的变更注册在系统里面是申请不了的。
注册造价师变更注册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
3、《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08]2号)
4、《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
5、《关于收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建注函[2007]18号)
6、《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
二、办理条件:
1、在注册有效期内;
2、执业单位变更:距上一次变更注册批准之日满一年;
其他特殊原因变更:因单位名称变更,企业重组、合并、倒闭,经仲裁、申诉等原因需办理变更的;
3、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或教学工作等单位;
4、不存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不予注册情形之一。
注: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三、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及所上传扫描件均需携带原件核对)
(一)执业单位变更
1、书面材料:
1)《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2、附件材料 :(需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上传如下最新扫描件)
1)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和聘用合同原件;
2)与原注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退工单原件;
3)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4)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的提交: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二)其他特殊原因
1、书面材料:
1)《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2、附件材料 :(需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上传如下最新扫描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更名核准通知书或重组、合并、倒闭、仲裁、申诉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和聘用合同原件;
3)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4)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的提交: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四、材料要求:
1、《申请表》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签名右侧加盖执业印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五、办理程序:(以上海为例)
1、网上申请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网上申请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 选择“网上政务大厅”中的“人员”,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资格许可”栏目进行网上填报。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申请
申报单位或申请人然后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站,按照《关于个人申报初始注册等相关信息的填写说明》,在“信息管理”下方的“工作经历、继续教育信息”和“业务办理与查询”中的申报事项这两栏均需填写和上传扫描件。核对填报数据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一致后,“保存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然后点击“上报数据”键后,完成数据上报操作。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6、证书(章)领取。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六、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七、办理时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八、收费标准:
注册费:无
九、办理结果:
领取证章:具体详见“网上政务大厅→上海市建设工程执业人员资格公示、公告及领证通知”栏中领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