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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大连市2018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6〕9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6〕237号)、《关于公布第三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17〕78号)以及《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分配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辽卫办发〔2016〕297号)等考试收费文件规定,对报名参加人事考试的人员按标准收取考试费,现将2018年度人事考试收费标准予以公布。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