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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当中,考生们千万不要觉得时间还早,四个科目的复习每个都需要时间,大家提前进入复习状态,平日里备考工作做得好,考试当中才会更自信。2018年造价师工程计价知识点练习: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和期限整理给大家。
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和期限
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必须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2. 保修期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期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保修期限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热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习题:缺陷责任期最长不应超过()。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小编提示:以上内容为2018年造价师工程计价知识点练习: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和期限,更多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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