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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住建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这几天造价人的心里是不是有点燥动呢?不管政策如何变化,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早日拿证,早踏实,所以这一年也是关键的一年。小伙伴们奋起吧!争取在之前,咱们都能把造价师证书拿下。
改革的内容
造价工程师的行业地位
国家对造价工程师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岗位配备造价工程师。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的级别分类
征求意见稿中,造价工程师被分为了两个级别。
造价工程师的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
造价工程师的考试与成绩
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其中,《管理》、《计价》和《计量》考试时间为2.5小时,《案例》考试时间为4小时;
二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分为2个半天,《管理》为2.5小时,《计量与计价实务》为4个小时。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一次,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地确定;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的负责部门
4个部委联合负责: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社部。
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由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共同举行。
二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由省级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共同举行。
造价工程师的报考条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
(届时以官方通知报考条件为准)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 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 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专业类(门类)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造价工程师
(届时以官方通知报考条件为准)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 取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 取得其他专业类(门类)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
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执业范围: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包括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协助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并可独立开展的具体工作。
之前取得证书的效用不变
本规定发布之前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造价工程师的出题单位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
住建部负责拟订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命审题工作,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拟定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科目命审题工作,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组织考务工作,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小编提示:以上内容为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更多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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