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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贵州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贵州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4日—8月14日,以下是报名通知详细内容:
黔人社厅通〔2017〕300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施工单位,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4号)精神,为了做好2017年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免试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科(四科)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02免二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十五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十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十五年。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 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10月21日 | 上午 | 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下午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价 | |
10月22日 | 上午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
下午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4日—8月14日。
(二)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4号)要求,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现就在我省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作如下要求:
1.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的考生直接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提供贵州省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考生,须提供最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缴费情况明细),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程序:
2017年报考人员需逐项完成以下程序,方取得报名成功:
1.网上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上传及网上预约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 4.缴纳考试费 5.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
(1)照片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必须预先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操作如下: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入首页(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网上报名”页面后,点击上方“照片工具下载”按钮,进入“照片工具下载”页面,下载运行“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2)报名
①老考生用此前注册的用户名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②新考生须先行完成考生注册,用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③所有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2.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上传及网上预约:
(1)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自本年度起调整为考前现场资格审查(含老考生),即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才能参加考试,考试通过的考生直接颁发资格证书。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登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zjs.gov.cn/),在“网上报名,成绩查询”栏目下,点击"贵州省建设类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系统",进入系统页面后,按照页面上“操作说明”提示的方法和步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上传并预约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打印预约审查单,按预约时间携带好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8月18日;
(3)现场资格审查地址:贵阳市宝山南路82号,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综合教学楼1楼。
4.缴纳考试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 8月 20 日16:00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缴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保管好缴费订单号,订单号是查询报名是否成功的唯一凭据。
5.准考证打印:
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于2017年10月13日至1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报名信息未确认前,报考人员均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信息已确认的,报考人员也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信息已确认并已完成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修改报名信息的,到现场资格审查点办理,修改后须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要求
(一)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科各55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65元。
六、考场设置
201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二)证书发放:
具体领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zjs.gov.cn/)和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八、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5日
附件1:
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 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
1.“考全科”考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
(4)学位证书原件(对应报考条件本科以上学历者提供);
(5)工作实践经历证明原件,证明请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出具(详见附件1-1)。
2.“免两科”考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
(4)学位证书原件;
(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用原件(证书核发时间为1996年8月26日前)。
(6)工作实践经历证明原件,证明请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出具(详见附件1-1)。
3.持省外身份证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贵州省户籍原件或社保证明(出具社保证明的企业注册地为贵州省内,证明须加盖该企业行政公章,并随附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确需委托办理本次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代办:代办委托书原件,代办委托书请按《代办委托书(模板)》出具(详见附件1-2),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代办:代办委托书原件,代办委托书请按《代办委托书(模板)》出具(详见附件1-2),及载明经办人的被委托单位公函,公函对应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注意事项
1.已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如超过48小时未有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联系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51-85360209。
2.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缴费,以免贻误考试。
3.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体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附件1-1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兹证明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年,其中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 年,其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主要经历如下:
起至年月 | 在何单位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担任何专业技术职务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同意其参加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并加盖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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