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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江苏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暂未公布,由各地市规定资格审核时间,并于8月15日前进行终审。小编会为大家整理江苏省各地市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敬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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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地科学安排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留有合理的缴费时间。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新报考人员应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核,具体安排详见“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default.aspx)。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仅免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各地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七)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八)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8月15日前将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江苏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有关事项,请各位仔细阅读,并积极准备好审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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