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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在即,小编再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案例分析考试科目的易错点,希望引起大家注意!并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2016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易错点提醒三
19、合同按计价方式分:固定,可调,成本加酬金;按付款方式分:总价,单价,成本加酬金;案例一般考后者。
20、不同事件导致的共同时期的损失,按枪打出头鸟原则,谁先发生谁负责。
21、索赔的人工机械窝工不计综合费,增加的人工机械才计;
22、通常索赔工期考虑总时差,而非自由时差;
23、注意合同工期,计算工期,实际工期,甲方导致的工期,承包方导致的工期的区别
24、签证款是先调价再索赔再扣保留金;签付款是扣预付款、甲供料、半月款、扣留款; 来源:考试大
25、预付款为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时,注意超过合同价款的工程款不再按主材比例扣除预付款,否则还款大于预付款;
26、土地征用费入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入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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