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商业综合体聘请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孙某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孙某作为一级消防工程师,其义务包括( )。
接受继续教育
保证执业活动质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保管和使用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一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
(二)保管和使用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三)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
(四)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行为提出劝告,拒绝签署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五)参加继续教育;
(六)依法维护本人的合法执业权利。
第三十二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三)保证执业活动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