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48m,以下( )可不用设置防烟设施。
设全敞开式凹廊的防烟楼梯间
消防电梯前室
避难走道的前室
前室设同一朝向可开启外窗的防烟楼梯间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5.1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B错误);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C错误);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A正确);(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