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练习-某厂房防火分区之间设置防火卷帘分隔,并采用防护冷却系统进行保护,保护高度为8m,该系统喷水强度至少应为( )。
0.5L/(s·m)
0.8L/(s·m)
0.9L/(s·m)
1.0L/(s·m)
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5.0.15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系统应独立设置,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当设置高度为4m~8m时,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2.喷头设置高度不超过4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L/(s·m);当超过4m时,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
3.喷头设置应确保喷洒到被保护对象后布水均匀,喷头间距应为1.8m~2.4m;喷头溅水盘与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0.3m,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7.1.15条的规定;
4.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置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
保护高度8m,需要增加0.4L/(s·m),0.5+0.4=0.9L/(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