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避难走道的前室
建筑高度为24米的公共建筑其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避难层(间)
下列部位应采取防烟措施:
1 封闭楼梯间;
2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3 消防电梯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4 避难层、避难间;
5 避难走道的前室,地铁工程中的避难走道。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 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 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