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规定,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释放源级别和通风条件确定,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以下( )情况,可划分为连续级释放源。
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盖储罐中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间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气的自由排气孔和其他孔口
在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
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点
DE选项为1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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