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岛两端的宽度不应小于( )米。
0.6
0.15
1.2
0.2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14.2.3 加油岛、加气岛、加氢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油岛、加气岛、加氢岛应高出停车位的地坪0.15m~0.20m;
2 加油岛、加气岛、加氢岛两端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3 加油岛、加气岛、加氢岛上的罩棚立柱边缘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4 靠近岛端部的加油机、加气机、加氢机等岛上的工艺设备应有防止车辆误碰撞的措施和警示标识。采用钢管防撞柱(栏)时,其钢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高度不应小于0.5m,并应设置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