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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增设巴彦淖尔市考区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2020-08-10 12:56:58浏览40 收藏4
摘要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巴彦淖尔市地区实际,巴彦淖尔市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应试人员在巴彦淖尔市参加考试。
2020年内蒙古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增设巴彦淖尔市考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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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内蒙古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增设巴彦淖尔市考区的通知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巴彦淖尔市地区实际,巴彦淖尔市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应试人员在巴彦淖尔市参加考试。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0日

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地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各地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同时,各地要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一并告知报考人员。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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