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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前必背考点:行政处罚

环球网校·2019-10-15 09:51:54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为了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 "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前必背考点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免费复习资料及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相关报考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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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消防法》设有六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依法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30万元罚款。

不按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责令改正或停止施工,并处1—10万元罚款。

2、《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原则和程序

原则:

①处罚法定原则。

②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③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④权利保障原则。

⑤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许可的原则:合法,公平、公正、公开,便民,救济,信赖保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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