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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实例解析,房东如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环球网校·2019-08-21 14:04:52浏览62 收藏6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一级消防工程师实例解析,房东如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更多一级消防工程师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频道!

8月18日21时51分,海口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位于海口市龙华区丁村三巷995号(一栋四层半群租房)一楼电动车停放处着火。1辆消防车6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7辆消防车27名消防指战员增援。22时01分,明火被扑灭。

该事故起火原因为电器线路故障着火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事故发生后,海口市龙华区丁村995号群租楼的房东杜某某,因管理不当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龙华消防救援大队认为应对房东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于8月19日晚送至龙华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目前已交付执行。

房东应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a) 房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b) 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

c) 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

d) 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e) 对居住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f) 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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