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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丹东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

环球网校·2019-07-15 15:23:15浏览36 收藏10
摘要 2018年辽宁丹东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于2019年7月22日到26日开始发放,请考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原丹东市人事局)一楼5号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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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收尾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审核材料的通知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丹东市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收尾考试成绩通过人员证书定于近期审核发放,具体事宜通如下:

一、提交审核材料时间

2019年7月22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不用考生准备,上人社局现场填写)。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和报考时所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时所需工作年限证明,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1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三、审核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原丹东市人事局)一楼5号窗口

联系电话:3192768 3192771

联系人:肖瑶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附件1: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8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收尾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

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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