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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资格证书于2019年7月8日起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出示成绩单),到市考试中心领取证书及合格人员登记表。
领取时间:7月8日-12日及以后的每周二、四工作时间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914室
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19年7月3日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在哪些情况下会失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或者依法终止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4、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5、年龄超过70周岁的(身体状况良好、能完全胜任工作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原注册审批部门批准的除外)
6、其他导致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失效的情形
不允许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情形包括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申请在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4、未达到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5、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受到除警告、一万元以下之外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1年或者不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7、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0分,自达到20分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2年的
8、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9、现在公务员岗位或者现役军人岗位工作的
10、依法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失效后的解决办法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需经注册后生效,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三年之后需要进行延续注册,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重新具备注册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重新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