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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原则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布成绩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各地考后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交的资料等具体事项,由当地相关部门确定后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根据当地要求进行考后资格复审。
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复核注意事项如下: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4、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5、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